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,倡导安全文明出行,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三、四轮车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》《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,泰兴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三、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电动三、四轮车违法载人(驾驶载客电动三、四轮车,乘坐人不超过核定人数;驾驶载货电动三轮车,不得载人);
请广大市民理解、配合和支持专项整治行动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,坚决涉及电动三、四轮车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一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。对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;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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